官方禁广西平果队黄浩2场罚2万,因不当行为
关于广西平果足球俱乐部队务黄浩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在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6场,广西平果足球俱乐部与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的激烈对抗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违规事件。此事件对比赛的公正性和职业联赛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比赛监督报告、现场视频及听证会的信息,广西平果足球俱乐部队务黄浩在比赛进行到第89分钟时,对第四官员实施了不当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比赛的正常进行,裁判员为此对其出示红牌并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和审议,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对黄浩做出了以下处罚:
一、对广西平果足球俱乐部队务黄浩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两场的严厉处罚。此举是为了让他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以此警示其他队员和观众。
二、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此款项将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用于支持联赛的纪律建设和发展。
我们深知足球比赛的魅力在于其公正、公平和竞争的精神。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会对这种精神造成损害。因此,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坚决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以净化赛场风气,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我们希望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以及所有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保护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只有在良好的纪律和道德氛围下,我们的足球事业才能健康发展,为中国足球的崛起贡献力量。
以上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主任周明签署。我们相信,这次处罚将有助于恢复比赛的秩序和公正性,也希望各方能够引以为戒,共同为中国的足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2025年4月3日